多为农民工办一些实事、解决一些具体的困难,要比给农民工设立一个节日,更让他们感到高兴
春节过后,又到农民工进城打工的时候。老家的表弟托我打听打听,能不能在北京帮他找个活儿干。问他有什么要求,他嗫嚅着说:“做什么都行,我能吃苦,就是希望工资能按时发,不要坑我们。”原来,表弟出门打工已有七八年。之前,他曾到南方一些城市当搬运工、建筑工等,什么苦活累活都干过,但一年下来往往赚不了几个钱,还经常被拖欠、被克扣。现在,当城里的劳动者争取“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”、“带薪休假”时,他最迫切需要的还是“拿到工资”。
表弟的期盼,让我想到和农民工有关的另一件事。前不久重庆市人大决定将每年的某一天设定为“农民工日”,以表彰和纪念农民工为城市建设所做出的贡献。这项措施出台后,各方有褒有贬,而争论的核心,就是政府应该如何保护农民工的权益。
近年来,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,越来越多的农民来到城市打工。他们将自己的辛勤劳动奉现给了城市的发展,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生力军。但是,由于历史上、制度上的一些原因,到目前为止,农民工的各项权益还经常得不到保障,甚至有时候一年到头两手空空,连回家过年的车票钱都拿不到。
平心而论,农民工日的设立体现了政府对农民工的尊重。但尊重农民工、保护农民工的权益,是否设立一个纪念日就足矣?恐怕没这么简单。长期以来,农民工处于城市的最底层,他们迫切希望工资能按时发放,希望能获得城市户口,他们的孩子也需要接受教育,他们也需要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,可以说,让农民工过上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,才是对他们真正的尊重。相比而言,纪念日的设立只能算是“锦上添花”,而关注、满足他们的实际需求,才是真正的“雪中送炭”。试想,如果在设立农民工日之后,他们的工资却依然被拖欠,他们的孩子依然不能正常上学,“农民工日”显然就会变成一根“鸡肋”,所谓的“尊重”也就成了一句空话。
关爱农民工,政府不应该停留在设立一个“农民工日”上。一方面,应在现有条件下,尽量给农民工以政策关怀和人文关怀,多为农民工办一些实事、解决一些具体的困难,从而更好地体现尊重农民工的理念;另一方面,针对诸如户籍、社保等长期困扰农民工的体制上的问题,应尽快地拿出方案,制定合适的措施,让他们能更多地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。比如,自去年7月以来,国家开始试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,将农民工也纳入到了这一保险体系之中,在解决农民工“看病难”问题上迈出了一大步,受到他们的热烈欢迎。若能以此为例,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权益,或许比设立一个节日更能让农民工们感到高兴得多。
(小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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